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建交通应急广播联合推出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 本期嘉宾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夏道中队三级警长翁洋溢。 01 雨天侧滑连撞两车 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下坡弯道路段,因超速行驶侧滑失控,先后刮碰右侧护栏、左侧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后,再次碰撞发生事故后斜停于应急车道和主车道上的灰色小车,造成陈某轻微受伤、三车受损及路产损坏。 经认定,陈某在雨天未降低行驶速度、未能操作控制好车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交警提醒: 1、严禁超速行驶,特别是特殊路段。 高速公路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尤其在弯道、坡道、隧道、匝道等特殊路段,务必提前减速,根据路况和天气条件保持安全车速,确保车辆操控稳定性。 2、事故后应急处置务必规范。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如车辆能移动,应立即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等安全地带;车辆无法移动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安全位置报警等候救援,最大限度避免次生事故。 02 分心驾驶遇上低速车 张某某驾驶半挂车经过宁光高速文田隧道时,未开启车灯并使用手机分心驾驶,致使车辆追尾同车道前方由杨某驾驶的超低速行驶、未规范粘贴反光标识、未开启车灯的自卸货车,造成两车损坏。经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120 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 60 公里。” 交警提醒: 1、杜绝分心驾驶。驾驶过程中避免使用手机、吃东西等分心行为,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在驾驶时应严格遵守各类警告标志,按照规定使用车辆灯光等设备,保障自身和其他驾驶员的安全。 3、保持合理车速。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应根据道路条件、交通状况等保持合理的车速,既不能超速,也不能长时间超低速行驶,以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03 半挂车因一个动作翻了 一辆重型半挂车行驶至长深高速跃村枢纽时,驾驶员由于对路线不熟悉,在枢纽分叉路口没有注意指示牌导致走错路,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大幅度调整方向盘,导致车辆侧翻,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04 路口犹豫变道,后车躲无可躲 赖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延平出口附近时,发现即将错过出口,从第一车道变更至第二车道过程中,被第二车道由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交警提醒: 1、提前规划路线。出发前充分了解行驶路线,通过导航软件提前规划行程,熟悉沿途枢纽、分叉口等关键位置,避免因对线路不熟悉而在行驶过程中手忙脚乱,做出错误操作。 2、密切关注指示牌。行驶过程中留意沿途的指示牌,特别是在接近分叉口、枢纽、服务区等关键位置时,应提前变道至正确车道。 3、避免紧急变道。行驶过程中发现走错路线后切勿惊慌,不要立即急刹车或突然变道。应沿当前道路继续行驶,“将错就错”,寻找最近的高速出口驶出高速后,再折返到正确路线。 05 刚提的小车径直撞上施工区 孟某驾驶刚提不到一星期的小车,在行驶途中开启辅助驾驶,途经京台高速南平路段时车辆发生偏离,没有采取任何操作,待车辆偏离道路后引发操作方向盘的提醒后已经来不及,导致车辆刮擦护栏。 交警提醒: 1、保持高度注意力。 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并不能代替驾驶员,在使用辅助驾驶的时候,仍然需要集中注意力观察道路情况,不能因为开启了辅助驾驶就放松警惕,从事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正确认识辅助驾驶功能。 辅助驾驶只是驾驶的辅助工具,并非完全自动驾驶,其可靠性存在一定局限。驾驶员应清楚了解辅助驾驶的潜在风险,不能对其过度依赖。 节目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