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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公安局关于山洪灾害抢险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5-08-11 11:48:29 信息来源:兰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持续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榆中县部分道路出现损毁,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为保障道路抢修施工安全及过往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决定对受灾路段实施封闭抢修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1.省道104线香悦四季山庄——峡口村段

2.省道104线马坡派出所——石骨岔村段

3.X208(兴黄公路)黄坪村路口——马莲滩村——白家堡村段

4.榆小公路京兰水泥厂——窑坡村三叉路口段

二、管制措施

1.禁止社会车辆驶入上述管制路段(施工及应急救援车辆除外)

2.非机动车、行人需按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限时通行,注意观察路况安全.

三、绕行路线

需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可选择国道312线、清傅一级公路、G30高速公路及其他县乡道路绕行。

四、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道路抢修完成并具备安全通车条件之日止。

五、法律责任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周边交通标志指示,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违反本通告通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由此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


                                榆中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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