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贵州公安机关依法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新闻通气会在贵阳举行。会上,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政委张开华通报了贵州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情况。
通报如下:
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贵州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关键所在。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贵州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以实施“八大警务”为牵引,以开展“昆仑”专项工作为载体,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刑事保护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建设美丽贵州、幸福贵州、健康贵州作出公安贡献。
第一,聚焦主责主业,打出专项打击“组合拳”。始终聚焦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职能优势,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依法严惩。2024年以来,全省共侦破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2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余名,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3起。一是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了“平安长江”、长江“春季护渔”“秋季护渔”等专项工作,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持续加固了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组织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污染环境案件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全力守护贵州的蓝天、碧水、净土。三是护航“富矿精开”战略和守护耕地安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破获非法采矿案件1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名,以发展“含绿量”提升增长“含金量”,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守护耕地安全“金风”等专项行动,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0余名,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四是守护生物多样性。深入推进“春风”“清风”等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破获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有效守护全省生物多样性安全。
第二,着眼综合治理,构建协作联动“共同体”。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不断加强与长江流域公安机关、检法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深化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区域协作。与长江流域公安机关建立《长江经济带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江地警务协作协议》等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共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深化行刑衔接。省公安厅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进一步完善在办理涉自然资源、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180余起,成案率达96%,执法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固化联勤联动。主动回应绿色发展新需求,围绕“黄小西吃晚饭”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建立“1+N”(1即公安机关,N即联勤部门)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或联勤站。同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能力。目前,省级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已建立生态联勤工作中心3个,指导相关市、县级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联勤工作站10个。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托联勤工作中心开展案件会商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1起,成效显著。
第三,强化宣传引导,奏响交流互鉴“交响曲”。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制作普法宣传片、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构筑全民生态保护防线。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应急厅等部门制作的《贵州森林防火宣传公开课》《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短视频之如水、如山、如云、如土》,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今年7月,省公安厅承办了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刑事打击与生态安全保护”主题论坛,为深化生态安全领域国际间、地区间、行业间执法合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公安方案与多方智慧。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贵州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擎旗奋进,主动作为,协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生态价值转化,为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美丽贵州建设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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