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执法局加强广播影视监管
结合正在进行的文化市场夏季整治活动,日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监管工作。
一是在集贸市场整治中把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列为清理重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共检查家电销售门店及家电维修服务部48家,收缴非法销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3套;二是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认真清理存在违规内容的商业广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停播医疗药品广告3期;三是采取暗访检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形式,对电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开展了“网络共享”及设备产品集中行动,未发现违法销售“网络共享”设备产品的现象;四是完善了户外大屏幕日常巡查和播前送审制度,加强播出机构内部的自查自纠,保证了创城期间户外大屏幕等新兴媒体的安全播出。
版权所有: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05051451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77号 电话:0531-51761699 传真:0531-51761691 邮编:250062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办公邮箱:sdgdzwgk@shandong.cn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44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