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应用
“梧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的函
各项目业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人民团体、企业、委托人)、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评价细则》《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5年广西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要求,梧州市全面持续推广使用网上中介超市。现诚挚邀请各项目业主、中介机构自由入驻并长期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梧州市中介超市”。
一、网上中介服务范围
使用财政性资金、社会性资金,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测绘测量、工程设计、消防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技术评价、评估估价、公证服务、审计、会计、证明、咨询等。
二、应用中介超市须知
(一)项目业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人民团体、企业、委托人等)请登录网址: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梧州市中介超市”首页https://zjcs.zwfw.gxzf.gov.cn/epoint-mhwz-web/page/default/default.html,选择“梧州市”进行注册应用。
(二)《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应用中介超市操作手册》可登录网址:https://zjcs.zwfw.gxzf.gov.cn/epoint-mhwz-web/page/default/zjcsjj1?parentGuid=881d95cb-70d2-4a4f-9438-707912884744&cateGuid=1“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中介超市指南-用户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查阅,参考用户操作手册教程注册应用。所属区域应选择为:“梧州市本级”。
(三)按照《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超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社会性资金购买中介超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的中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应用说明
(一)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的适用范围为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二)中介服务超市实行“一个平台、全区共用,一地入驻、全区通行,一处失信、全区受限,一体管理、分级使用”,“全天候、全开放、零限制、零门槛”。
四、注册时间
即日起,不限期,长期有效,持续使用。
五、联系方式
(一)欢迎加入“广西一体化平台梧州中介超市交流QQ群:812544269”进行交流。
(二)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774-6029629、6028102。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操作手册202409.pdf 附件: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项目业主操作手册202409.pdf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