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李沧交警在两小时内查获10名“酒司机”,有8人表示自己因庆祝“母亲节”才酒后驾车,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危及生命,任何节令都不应成为借口。
5月10日晚,李沧交警针对“母亲节”存在高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可能进行了部署。晚上8点钟左右,民警郝明涛、陈凤荣等刚到京口路、峰山路口执勤不到5分钟,一辆车号为鲁BBM276的轿车就被民警拦下,民警随即在驾驶室内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驾驶人詹某对民警说:“ 今天是母亲节,为表达孝心,刚陪母亲一起喝了点酒。”。经检测,驾驶人詹某的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当晚,民警还先后查获鲁BL3761、鲁 BLL608、鲁UN9776、鲁 B3D539、鲁GFH986、鲁 HGS309、鲁BMD880、鲁BFA266号车的驾驶人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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