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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盐湖区货车司机投诉处置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1 17:13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高效解决货车司机在运输通行、权益保障、执法服务等方面的投诉,提升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1.快速响应。建立货车司机投诉处置部门联动机制,畅通货车司机投诉渠道,实行接诉即办,缩短处理周期。
2.协同处置。明确各部门在货车司机投诉处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避免推诿扯皮。
3.数据共享。实现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全区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
4.长效治理。通过对货车司机投诉事项进行统计分析,梳理投诉热点、难点问题,查找行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优化行业管理政策。
二、组织机构
组 长:董学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裴军强 区政府办副主任
邵红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杨世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牛 睿 区人社局局长
杨天鹏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春红 区司法局局长
董艳泽 区信访局局长
刘鸿达 区交警大队队长
介方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投诉受理转办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介方林兼任,副主任由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杨建兵担任。
三、职责分工
1.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许可、路权、超限超载、汽车维修、车辆检测、驾驶员培训、普货车辆年审等交通运输职责范围的投诉处置工作。
2.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禁限行政策、车辆上户、注销等交警职责范围的投诉处置工作。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货运平台纠纷、垄断经营、合同欺诈等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处置工作。
4.区人社局:负责劳动争议仲裁、欠薪、运费拖欠、社保缴纳等人社职责范围的投诉处置工作。
5.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运输证申领、货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申领等行政审批职责范围的投诉处置工作。
6.区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
7.区信访局:负责信访投诉事项转办督办。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机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货车司机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广大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四、投诉受理渠道
1.统一热线。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线上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投诉举报平台(山西交通运输投诉举报二维码)。
3.线下窗口。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信访接待中心。
五、联动处置流程
1.投诉受理(1个工作日内)
由12328/12345 或线上平台统一接收,区交通运输局分类登记后转交责任部门处置。
2.调查核实(3-5个工作日内)
①交通运输问题由交通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②跨部门问题由其它成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3.处理反馈(5-10个工作日内)
①简单投诉(如政策咨询等) 1个工作日内电话/短信告知。
②一般投诉(如乱罚款等)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③复杂投诉(如劳资纠纷等)5-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4.回访评估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对投诉处置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满意案件退回重办。
六、保障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召开跨部门会议,研判投诉热点问题,对重大投诉案件进行联合督办。
2.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超期未办、推诿扯皮行为,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投诉处置责任。
3.法律援助制度。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