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度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全县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的监管,从油品源头控制成品油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县加油站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对全县各类加油站的成品油质量开展抽检,于2021年底前完成成品油的质量抽检。通过抽检,促进加油站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确保供应油品质量。对发现加油站供应达不到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职予以查处,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行为。
二、抽检项目
抽检全县各类加油站供应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国五标准的规定参数指标。抽检的具体对象为全县28家加油站(具体名单见附件2);同一加油站同一规格型号的油品不得重复抽检。
三、抽检步骤
根据完成成品油质量抽检任务需要,总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抽样阶段(6月7日至8月30日);
(二)检测样品、完成抽检报告阶段(6月7日至9月30日);
(三)检验报告送达经营者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
(四)不合格商品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五)总结与公示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实际开展的抽检工作,涉及抽检报告送达经营者、不合格商品处理、抽检结果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步骤和程序规范进行、依法开展。
四、承检机构
由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担抽检样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负责抽样和送检工作。
五、经费保障
本次抽检所需经费由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和列支。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紧密协作。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梦晖任组长的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抽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县局质量综合管理股要加强业务指导,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要负责具体实施,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领导,派员共同参与,结合这次抽检开展加油站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验加油站进货凭证,加油机计量检定和铅封情况,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行为,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主板铅封是否完好等内容,并配合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做好现场抽样工作。
2.严肃纪律,遵守规定。各单位和参与抽检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抽检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严禁在抽检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与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的抽样人员要互相监督,确保抽检程序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3.发挥职能,依法查处。对成品油抽检出不合格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县局市场监督管理大队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县局交办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要求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处罚,严禁对违法行为不查处、轻微查处和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度。
4.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本次抽检的成品油属危险化学品,且在加油站危险场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和参与抽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抽样、送检和保存抽检样品的全过程中,确保安全。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