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依据《河北省基本草原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全县基本草原优化调整。
二、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客观真实反映全县基本草原分布状况,建立和更新基本草原档案,为科学统筹全县基本草原保护发展奠定基础,并面向公众进行全面公开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1、我县共划定基本草原114.27万亩,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和康保牧场、林场。
2、基本草原一经划定,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基本草原的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康保牧场、林场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