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主席令第4号公布,2011年10月29日修订)第七条、第八条
百色市公安局城区各派出所
需要办理身份证的人员。
申办材料 |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份数 |
规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来源 |
签名签章要求 |
是否可以容缺 |
附件 |
备注 |
1 |
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
原件 |
否 |
1 |
必要 |
公安机关核发和申请人自备 |
否 |
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以下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 |
办理流程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办理内容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派出所户籍民警 |
当场办结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收件 | |
受理 |
派出所户籍民警 |
当场办结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受理 |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户籍民警或领导 |
1个工作日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审查通过 | |
决定 |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户籍民警或领导 |
1个工作日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审批通过 | ||
制证与结果送达 |
制证 |
制证中心 |
10个工作日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 | |
结果送达 |
派出所户籍民警 |
3个工作日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核发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
免费 |
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
20元/证 |
遗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
40元/证 |
百色市右江区园博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百色市公安局窗口
可乘坐8路、13路、15路公共汽车到那五村路口站下,步行400米即可到百色市新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0776-2865715
投诉电话:0776-283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