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4〕69号)要求,现将我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办成立了以主任陆荣祥为组长的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策法规科作为政务及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了专职人员担任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此外,我办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城镇居民住房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每月的实际情况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我办还建立了专门的房改信息公开宣传网站,指定专人每周定期上传房改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保障性住房信息是我办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将我办负责牵头的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套数、竣工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按时、按量录入了全区住房保障网。将我办具体负责建设、销售、管理的全市安居项目“万福安居小区”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销售情况、房源信息、申购情况在全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办“房改之窗”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三、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一)将信息公开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更新信息、定期汇总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0日,我办网站总访问量达54万人次,公开房改机构及职能信息32条,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58条,政策解答119条,效能建设29条,房改动态112条,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信息21条,相关实用表格下载45条。
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房改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集资建房、房改房上市等各种信息,让广大市民及时、准确了解最新房改政策,理解并支持房改部门工作,为房改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比如,我办每周星期六都在《桂林日报》上公示房改房进入市场交易情况,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同时充分利用我办办公场所现有布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科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三)向“一中心两馆”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每年的1月、7月、11月都按时把房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信息及时报给三家单位,以便公众的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办的所有信息公开都不存在收费情况,属于免费公开信息。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不够。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及时、准确的公开房改相关信息。
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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