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房改《方案》,制定了新的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缩小了军地人员在住房待遇方面的差距。师职以下人员与中央机关各职级人员的补贴面积标准一致,军职干部住房补贴面积,参照师以下干部住房面积标准的提高幅度,暂按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计算。大区职以上干部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再定。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规定如下:
军官 正军职(暂按)180平方米,副军职(暂按)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文职干部 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士官 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职工 按照属地原则,执行驻地政府公布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以驻京单位职工为例,执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下列标准:
职员 正局级12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科级以下60平方米。
工人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技师、高级工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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