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关键词 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
日期:2022/11/21 15:22:48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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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创河北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冀政字〔2021〕13号,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让群众更加了解供销社知识,熟悉供销社改革政策,我们结合《方案》对供销社改革的新定位、新要求、新目标和新任务进行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供销社改革发展,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供销社改革的新定位:

《方案》开篇提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对供销合作社性质定位、功能作用的重大论断,为我们做好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憬供了根本遵循。第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供销合作社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我们党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戟体,是我们党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粱纽带,也是我们党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这是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政治功能,也是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所在。第二,为农服务。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和价值理念,也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供销合作社不管怎么改,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各项改革举措都要奔着为农服务去,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第三,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鲜明特点,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所在,也是优势和特色所在。供销台作社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基木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依靠市场经济手段和方式开展经营服务。

    改革的新要求:

《方案》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新的定位,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三个以”,突出“三大主题”和“两个成为”,即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宗旨,持续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更好为“三农”服务。 《方案》通篇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句研读、逐条落实,既突出供销社的本质属性,又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路径,确保正确改革方向。

    改革的新目标:

《方案》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有效强化,系统优势明显增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备,省、市、县、乡、村五级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更加明显;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灵活高效,风险管控严格有力,实力活力竞争力更加强劲;治理机制科学规范,从严治社全面深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全省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在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优胜单位一等奖,实现增比进位。这个目标,既宏伟又具体,既体现出我们的服务职能和市场作用,又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改革的新任务:

《方案》在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上提出了“四大任务”。一是完善组织体系。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承担起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强化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引领作用,省市社重点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还要引领各级社企业间加强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当好系统发展的龙头。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将县级社机关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推进县基一体化,构建县域城乡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分类改造建设基层社,明确了不同基础基层社改造的形式,明确实力较强的基层社承担涉农政策项目实施和公益性服务,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加强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融入“五位一体”农村组织体系,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育干部人才队伍,共抓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二是提升服务能力。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大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构建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密切联结农民,扩大服务范围,促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拓展农业生产服务,在省级组建农资采购和农机服务联盟,在市县建立为农服务公司,在乡镇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组建全省农产品电商联盟,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地方应急储备中心,加强粮、油、肉等生活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合作,为金融机构下乡搭建平台。稳步推进“政银社户保”金融支农模式,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开展“县乡村”三级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发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为农民提供生产、供销、信用和党务、政务、公益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三是深化企业改革。树牢新发展理念,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风险管控,不断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搞活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社有企业领导班子,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重组社有企业,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新体系,同时,引进一批立社、兴社、强社的为农服务大项目好项目,提升为农服务实力和能力。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一个风险点、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名律师”风险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管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确保资金链安全。四是创新治理机制。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优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努力建成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和加强联合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行。理顺社企关系,落实各级理事会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从严治社,制定权力监管清单,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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