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冀政字〔2021〕13号,以下简称《方案》),就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地理解、把握《方案》,省供销社通过问答形式对方案中体现的重点概念和工作任务进行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方案》是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方案》主要内容有什么?
《方案》包括六部分、20项内容。第一部分是明确总体要求。提出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完善组织体系。提出了四项具体改革举措,即强化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加快分类改造建设基层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合作。第三部分是提升服务能力。提出拓展农业生产服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四项具体改革举措。第四部分是深化企业改革。提出了搞活经营管理机制、优化重组社有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三项具体改革举措。第五部分是创新治理机制。提出了健全运行机制、理顺社关系、强化从严治社企三项具体改革举措。第六部分是优化改革环境。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保障措施。
三、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供销社如何做?
答:《方案》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通过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这供销合作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指示精神,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立足流通主业,拓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的工作要求。
四、如何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答:《方案》提出:“以数字化技术改造经营网络,推进农产品由线下展销向线上推广延伸,网点售卖与平台经营互通,传统物流与冷链物流结合”“组建全省农产品电商联盟”“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等。农产品流通是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之一,也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产品市场是供销合作社做好农产品流通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田头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实体市场以及农产品电商平台等线上市场,这些市场构成业态多样、相互支撑,具有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能够提升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
五、加快基层社改造路径?
答:针对实践中基层社发展不规范、不平衡的现状,《方案》就“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分别提出改造路径、明确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综合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基本原则。第一,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经济实力强的基层社开展为农服务有基础,对农民群众有吸引力,有条件在推进基层社改造上走在前列。第二,多措并举为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赋能。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自身资源少,能力有限,可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第三,逐步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通过集采集配、业务合作、信息服务等途径加强联结,逐步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形成整体为农服务合力。第四,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新建。通过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先实现服务的有效覆盖,消灭服务空白点。
六、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的内涵?
答:《方案》指出:“加快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这是党中央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创新供销合作社运行机制,理顺社金关系,密切层级联系,加快构建更加灵活高效、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强化联合社的行业指导功能。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切实转变联合社机关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好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二要发挥社有企业的经营服务支撑作用。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供销合作社要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强化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的支撑作用。
七、如何理顺社企关系?
答:《方案》指出:“坚持社企分开,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各级联合社机关要履行好出资人代表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强化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制定监管权力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监管,明确对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要按照理事会授权,对社有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和前置审核,对企业发展方向、资本布局、重大投资、改革改制等加强监管。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要落实资本运营主体责任,持续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不断提升社有资本运营效率和社有企业经济效益。
八、什么是“三会”制度?
答:“三会”制度是指供销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三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为农服务宗旨和市场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九、理事会如何落实好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
答:《方案》指出:“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这句话明确了社有资产的属性和管理关系,确立了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各级联合社理事会应当推行清单式监管,制定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对社有企业管理的权限、责任和流程。坚持管好资本与放活经营相统一,突出监管重点,聚焦管好社有资本布局、规范社有资本运作、提高社有资本回报、维护社有资本安全,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增强社有资产监管。
十、供销社如何强化从严治社?
答:《方案》指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社,形成严格管控与改革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制定权力监管清单,构建对社有企业经营预算、项目招标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制度,建立防范腐败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治理机制。加大对社有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审计力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侵吞社有资产、滥用职权等造成社有资产流失问题严肃追责,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