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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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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冀政〔2013〕1号
2013年2月2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省政府决定,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责任管理。《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3年重点工作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搞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抓好“两个环境”建设、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等11大类,共56项具体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下达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站位全局、主动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方案》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分解落实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既要组织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又要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统筹推进落实。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牵头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各设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总结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要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时限,分别按季、半年、全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省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方案》将纳入各设区市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年底要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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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冀政〔2013〕1号
2013年2月2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省政府决定,对重点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责任管理。《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奋发有为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对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3年重点工作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搞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抓好“两个环境”建设、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等11大类,共56项具体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下达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要站位全局、主动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方案》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分解落实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既要组织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又要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统筹推进落实。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牵头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各设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总结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要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时限,分别按季、半年、全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省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方案》将纳入各设区市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年底要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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