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河北省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的公告
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国家统计局对2023年河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2023年河北省地区生产总值为45660.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3.0亿元,增长2.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8%;第二产业增加值17112.2亿元,增长6.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5%;第三产业增加值24084.8亿元,增长5.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7%。
河北省统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