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注册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稷山县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产品开发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01           字体大小:【   中  小 】

  根据2025年《稷山县板枣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2025年稷山县项目产品开发补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板枣专业合作社、板枣企业,具有加工生产型的机构企业,聚焦农业文化遗产产品开发,组织开展我县2025年项目产品开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机构,承担2025年项目产品开发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稷山县境内板枣专业合作社、板枣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开发任务;

  2.具有板枣相关产品主营业务范围,主导产业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且具备较强影响力与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满足产品开发与销售及配套设施设备;

  4.具备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能规范完成产品开发资料采集、管理、上报及建档工作;

  5.机构法人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6.近三年未被审计、纪检、监察及农业农村部门通报不合格。三、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机构申请书;

  2.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资产资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近半年银行流水明细;

  5.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机构征信报告(附天眼查认证材料);

  7.公安部门出具的法人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

  8.产品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照片、视频等资料;

  9.其他相关资质或获奖证书。

  四、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机构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局班子开会研究及政府网站公示的方式,择优选定。

  附件:2025年稷山县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产品开发机构申报表.doc

  报名须知:

  时  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

  地  址: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359-5522502   

  联系人:史晶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稷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