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公告,明确目前未被录取或已办理完成退档的在库考生可于8月21日8时至22日12时填报补录学校志愿,参加补录阶段录取。
补录志愿设置6个平行志愿,包括民办普通高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贯通人才培养项目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省中招办将于8月23日按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统一投档,各市县中招办和有关学校负责录取。考生可于8月25日通过省中招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省考试局提醒,普通高中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开学前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一次;对开学后未到校注册且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中高职院校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2周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学。
对于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视为自动退学的中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于9月1日后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中对其电子档案申请“录后退挂起”。这类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入读,如申请就读中高职院校“3+2”或五年一贯制项目,经学校审核并报经省中招办批准后可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中将电子档案调入相应学校。
中高职院校如在补录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于9月1日至10月15日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上自行申请补录符合条件的考生。
(记者 胡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