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办法》《河北省商务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邢台市复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事项,业经河北省商务厅审核和专家组验收评审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电话:0311—66635246 0311—87909390
电子邮箱:hbsswt5246@163.com
河北省商务厅
2025年8月19日
索引号 : 000218296/2025-50189 | 主题分类: 其他 | |
发布机构: 河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2025-08-19 | |
标 题: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邢台市复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公示 (2025年第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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