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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金航别郡地热区块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5-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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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目标指标,充分发挥咸阳地热资源优势,扎实推进高质量项目实施,改善大气质量保障民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兴平市金航别郡地热区块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咸阳自然资源局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二、 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高新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3楼

三、出让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兴平金航别郡地热区块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北至南汤台村、陕柴中学,南临槐里西路、小天鹅幼儿园,西至科技四路,东临城市风景苑、八里庄

面积4.3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序号

X

Y

1

3797515.70

36537216.59

9

3796607.03

36539763.18

2

3797518.31

36539041.06

10

3796606.93

36540596.05

3

3798558.66

36539048.20

11

3796337.85

36540594.66

4

3798558.66

36539392.16

12

3796172.94

36541902.96

5

3798711.11

36539396.08

13

3795736.84

36541895.35

6

3798713.24

36539587.54

14

3795829.84

36539762.04

7

3797643.09

36539581.34

15

3796575.82

36539763.28

8

3797642.76

36539761.26

16

3796545.18

36537220.42

开采热储层段:张家坡组、蓝田灞河组及新近系高陵群、暂定-1100米至-3200开采标高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严格执行

拟出让年限:30年

起始价:130.5万元(大写:壹佰叁拾万零伍仟元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须具备对地热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恢复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为保证采矿权出让后的供暖项目顺利实施,确保竞买人具备后期开发建设能力竞买人需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57299:00—20258129:00

挂牌网址:http://ggzy.xianyang.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ianya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企业端)-矿业权(企业端)查阅项目公告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719:00—202572816:00止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4)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银行验资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报名申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5)竞买人资质条件3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6)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矿权出让采用底价挂牌出让按照增价报价方式,不得以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5万元或人民币65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质风险、政策风险、可行性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多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文物、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导致勘查开发工作无法如期进行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得人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时,须始终秉持绿色环保理念,严格执行“以灌定采、取热不耗水”。若无法实现前述要求而导致矿井关闭或减产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结束后,若竞得人在要求期限内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不再签订出让合同,并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保证金金额196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该区块内规划设计911“深浅结合”5个地热井组单井井深设计,深井3200米,浅井2000米。取水/回灌层段,深井2050~3200米,浅井1100~2000米。生产规模221.84万立方米/年。为保证采矿权出让后的供暖项目顺利实施,竞买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库存现金期末余额或银行验资证明开户行资金不低于3732万元。

3.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

4.竞得人签订合同后,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相关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该区块采矿权出让收益率,以地热井成井后的实际水温来核定,其中水温<60时为3.6%,水温≥60且<90时为4.2%,水温≥90时为4.7%。开采时,采矿权人每年2月底前,按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5.该项目应按照文勘前置要求,施工前做好项目选址及文勘程序。竞得人应在地热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地下水管理条例》《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规定,防止地热开发利用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开采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

6.竞得人取得该采矿权后,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要对周边已设地热采矿权的布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后建避让先建”的原则,确保同层生产井开采目标层段水平间距(即井距)不低于1000米,生产井与配套回灌井目标层段水平间距不低于400米。开采井与回灌井目标层段垂直投影不得超出矿区范围。

7.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价。

9.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项目咨询电话:029-33550622 王老师(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029-33550603 温老师(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9-33370225 老师(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出让文件附后)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1

附件: 兴平金航别郡地热区块出让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