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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3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办事指南

作者:李萍 发布时间:2023-07-14 17:33 信息来源: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阅读次数: 字号:【

 一、事项名称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二、设定依据

    根据《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合残联〔2023〕42号)、《合肥高新区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合高农〔2023〕13号)文件规定。

     三、申请条件

  合肥高新区户籍,经卫生部门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残疾儿童。

     四、办理材料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托管区进行申请,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A.残疾人证(相应类别)或二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证明;

B.监护人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C.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三份)

五、办理地点

各社区服务中心、托管区或者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均可提出申请,由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六、办理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原则上以当年实施办法下发时间为准。

    七、联系电话

高新区残联联系电话:0551-65358889

八、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目标任务

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其中视力康复训练项目参照《合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合政办〔2018〕66号)中规定标准进行补助。

(二)救助对象

合肥高新区户籍,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0-14周岁(预约单训的儿童年龄放宽至16周岁。高新区的儿童年龄扩面至17周)残疾儿童。

(三)补助标准及条件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

1)全时段(在机构日训不少于2.5小时):按每人2.1万元标准,为年龄不超过14周岁的且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一学年(10个月)康复训练。

2)预约单训(在机构日训不少于0.5小时):按每人1.8万元标准,为年龄不超过16周岁的且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300节个训课时(10个月)康复训练。

3)0-14周岁残疾儿童选择在定点康复机构为特教学校、普校特教班进行全时段或预约单训康复训练的,均按照1.8万元标准补助。

2.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假肢矫形器补助

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所需经费中央、级补助资金中支付。

3.区级指标及标准。

高新区扩面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所需康复经费由区级财政资金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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