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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各地“飙车”重大案件 参与者年龄惊人雷同
2015-05-26 09:22:59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赵垚

 

  也有学者从心理学的视角剖析飙车行为:

  青少年在生活、学习方面会感到一些压抑,这些压抑的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具有破坏作用,飙车成为最好的释放途径之一。

  当然,也有一些人为了所谓的“实现自我”而飙车——从飙车的人群来看,很多都是富家子弟和狂热的飙车迷。他们热爱挑战,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通过实现自我价值,达到一种炫酷和被人羡慕的满足感。而飙车能够获得这种满足感。

  另一个心理动因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诱因相似——模仿。如今,荧屏上不乏类似《头文字D》等影视作品,其中的炫酷感官成为一些年轻人模仿的对象。

  河北省保定市警方在2012年曾查处过几起飙车案。

  当时仅18岁的小浩因飙车被交警抓获。小浩说,他的两个初中同学都买了摩托车,又花几百块元改装了排气筒,开起来轰轰响,显得很酷。

  “很刺激,白天没劲,外边都是人。晚上就我们几个,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小浩说,在几个同学中,他的技术最好,油都不用自己加。“我们比赛,谁输了就给赢的一方加油。有时候要是有女同学跟着,赢了就更有面子了”。

  如何“减速”

  在众多飙车案中,最为典型的当属杭州胡斌飙车案。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驾驶一辆改装后的三菱轿车,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违法飙车,撞飞了经由人行道横穿马路的大学生谭卓,导致谭卓当场死亡。

  警方当时调查认定,胡斌承担全部责任。最终,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当年,胡斌案曾引发社会热议。不过,既往的讨论声刚刚停歇,胡斌再度因驾车闯入公众视野。

  2014年5月2日22时30分,一辆宝马轿车在杭州市龙井路由西向东下山方向的革命烈士纪念馆附近路边发生侧翻。

  经查,侧翻车辆的驾驶员姓胡,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警方对当事人作了酒精检查,未发现酒驾嫌疑。随后,这起事故被警方按简易程序处理。

  很快,胡某的身份被查清,他就是“杭州人都很熟悉的胡斌”。

  据媒体报道,杭州当地一些车友会的内部消息称,在事故发生时,胡斌“在龙井路上体验过弯的感觉,一不小心失了手,车就翻掉了”。

  因飙车致人死亡入狱服刑,出狱后又接着“体验过弯的感觉”。对车手胡斌来说,不知他是否思考过生命和法律。

  在一些“飙车党”看来,他们追求的是速度和激情,却不知,当他们狠踩油门时,是以狂飙的速度将自己推上被告人的席位,将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推向终点。

  有人将“飙车党”嚣张的原因归结于法律威慑不够。这种观点认为,严刑峻法必然会震慑“飙车党”。然而,法律是社会规则的底线,仅用底线去约束、震慑一种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是真正的不足。

  对于飙车行为,法律是最后一个手段。让飙车的速度降下来,需要社会各方从“飙车党”的心理动因出发,从价值体系、社会道德、人文素养等多方面入手,剔除追求刺激、漠视生命,罔顾法律、无视规则的因子。(本报记者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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