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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9-05】【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平发改发2024198

 

各相关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梁平市监联席会办〔20241号)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订了《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2024年度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安排,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梁平区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依法监管、协同推进,202411月底前完成对在梁平区内执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检查内容

区发展改革委对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条件、招标组织、标中管理及标后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前)

1.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确定在梁平辖区内已取得区市场监管局颁发《营业执照》或设有分公司、办事处,且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区发展改革委建立2024年抽查对象名录库。

2.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自负责将本单位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形成抽查人员名录库。

(二)检查准备(9月30日前)

1.确定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本次抽查对象按50%比例抽取;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随机抽2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生成检查文书。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生成行政检查通知书》实地核查记录表》并打印备用

(三)实施检查(10月20日前)

1.下发抽查通知。在检查工作开始5日前,书面通知被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

2.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通知确定的时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等方式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3.汇总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将检查记录表汇总并送审。

(四)检查结果公开(10月27日前)

区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科将检查汇总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公开。

(五)问题整改(11月30日前)

相关代理机构对检查指出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整改。涉及违法的,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小组应严格按本次检查工作的规程开展检查。

(二)检查小组成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按规定更换检查人员。

 

附件:2024年梁平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象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