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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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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
通  报
冀政函〔2014〕19号
2014年2月1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对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以及27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沧州、邯郸、石家庄、唐山、邢台、保定、承德、秦皇岛、衡水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文化厅、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北航空有限公司、省林业厅。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廊坊、张家口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民航河北监管局。
  2013年度没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按照2013年签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全面完成2014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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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11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
通  报
冀政函〔2014〕19号
2014年2月1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省政府对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以及27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沧州、邯郸、石家庄、唐山、邢台、保定、承德、秦皇岛、衡水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文化厅、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北航空有限公司、省林业厅。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廊坊、张家口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民航河北监管局。
  2013年度没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按照2013年签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奖励。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全面完成2014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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