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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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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意见
冀政〔2014〕15号
2014年2月24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河北,现就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青山绿水、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绿色河北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引导、改革驱动,生态优先、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分区治理,积极实施京津绿色经济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生态工程,加快廊道、村庄、城镇、矿山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脆弱区和人口聚集区的绿化进程,着力构建以绿色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扩大河北生态空间,为京津冀地区绿色协调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4年至2017年完成造林绿化1680万亩,每年完成420万亩,森林覆盖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到201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1%、30%。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增加到98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5%以上,重点区域森林生态功能得到修复。森林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绿色河北建设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国家工程造林。把国家重点造林工程作为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重中之重。按照分区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加快构筑以“两屏四带两网”(燕山、太行山生态屏障;沿边、沿坝防风固沙林带,环京津生态林带,沿海花海绿廊防护林带;坝上农牧防护林网、平原农田防护林网)为骨干框架的绿色生态屏障。到2017年完成重点工程造林800万亩,在坝上风沙区、燕山太行山水源区、京津保城市间生态过渡带、沿海经济隆起带等重点地区建成具备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功能的绿色生态屏障。
  (二)城市绿化。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单位小区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地和城郊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建设,积极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环境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2014年至2017年,城市绿化完成建设任务26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三)廊道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高标准抓好高速铁路和京秦、大广、京昆、青银、沿海等高速公路及省级以上普通干线公路、主要河流沿线的绿化,营建点线面结合、层次多样的风景带和经济带。铁路廊道建设重点做好与铁路部门铁路界内绿化结合,不在铁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结合农村公路“田路分家”活动,平原地区推行“一路两沟四行树”模式,山区因地制宜,新建公路一步到位,加快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推进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对已建成的绿道绿廊要完善提升,加快建设连接居民区、各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水系和各县城的绿道绿廊网络。抓紧提升张家口市(崇礼县)绿化水平,为成功申办和举办2022年冬奥会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支撑。到2017年,完成铁路绿色廊道2597公里、高速公路绿色廊道3270公里、国省干线绿色廊道7300公里、主要河渠绿化2096公里。
  (四)村庄绿化。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引导农民积极营造绿色景观街道、生态经济型庭院、休闲公园绿地、环村林带,对村域内的沟渠、坑塘、河堤沿岸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高标准抓好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城郊景区周边及京津接壤区的村庄绿化建设。到2017年,完成村庄绿化56.84万亩,30%的村庄绿化达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矿山绿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主体,恢复受损森林植被与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生态保护制度、投入机制和保障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快推进闭坑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加强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到2015年,完成全省5241个矿区的全面治理,将矿产资源开发对植被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对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总体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河北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项目资金,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管辖路界范围内道路绿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河渠堤坝两侧绿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绿化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和多方投入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机制。营造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的,以政府投资为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营造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以林权权利人投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政策、资金扶持。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增加对造林及城市园林资金的投入,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造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的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整合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绿化资金,用足用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中的绿化资金。鼓励荒山拍卖、反租倒包、土地流转用于国土绿化,通过农村“一事一议”及组织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权流转制度,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鼓励造林大户、合作社、工商企业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发展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兴办林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涉林项目与林业合作组织对接机制,逐步扩大合作组织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规模。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街道、绿色学校、绿色军营、绿色企业、绿色庭院、星级公园、园林式单位等活动,引导鼓励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造林绿化。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义务植树、保护母亲河、三八妇女纪念林、五四青年林等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五)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目标任务列为林业建设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按照《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大任期考核力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组织部门对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市、县(市、区)等也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同级人大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林业厅每年春季、秋季各组织一次专项督促检查,确保“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扎实有序推进。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版权所有: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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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1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意见
冀政〔2014〕15号
2014年2月24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河北,现就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青山绿水、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绿色河北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引导、改革驱动,生态优先、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分区治理,积极实施京津绿色经济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等生态工程,加快廊道、村庄、城镇、矿山绿化步伐,大力推进生态脆弱区和人口聚集区的绿化进程,着力构建以绿色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扩大河北生态空间,为京津冀地区绿色协调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4年至2017年完成造林绿化1680万亩,每年完成420万亩,森林覆盖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到201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1%、30%。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增加到98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5%以上,重点区域森林生态功能得到修复。森林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绿色河北建设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国家工程造林。把国家重点造林工程作为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重中之重。按照分区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加快构筑以“两屏四带两网”(燕山、太行山生态屏障;沿边、沿坝防风固沙林带,环京津生态林带,沿海花海绿廊防护林带;坝上农牧防护林网、平原农田防护林网)为骨干框架的绿色生态屏障。到2017年完成重点工程造林800万亩,在坝上风沙区、燕山太行山水源区、京津保城市间生态过渡带、沿海经济隆起带等重点地区建成具备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功能的绿色生态屏障。
  (二)城市绿化。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绿化、单位小区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地和城郊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建设,积极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环境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2014年至2017年,城市绿化完成建设任务26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三)廊道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高标准抓好高速铁路和京秦、大广、京昆、青银、沿海等高速公路及省级以上普通干线公路、主要河流沿线的绿化,营建点线面结合、层次多样的风景带和经济带。铁路廊道建设重点做好与铁路部门铁路界内绿化结合,不在铁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结合农村公路“田路分家”活动,平原地区推行“一路两沟四行树”模式,山区因地制宜,新建公路一步到位,加快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推进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对已建成的绿道绿廊要完善提升,加快建设连接居民区、各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水系和各县城的绿道绿廊网络。抓紧提升张家口市(崇礼县)绿化水平,为成功申办和举办2022年冬奥会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支撑。到2017年,完成铁路绿色廊道2597公里、高速公路绿色廊道3270公里、国省干线绿色廊道7300公里、主要河渠绿化2096公里。
  (四)村庄绿化。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引导农民积极营造绿色景观街道、生态经济型庭院、休闲公园绿地、环村林带,对村域内的沟渠、坑塘、河堤沿岸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高标准抓好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城郊景区周边及京津接壤区的村庄绿化建设。到2017年,完成村庄绿化56.84万亩,30%的村庄绿化达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矿山绿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主体,恢复受损森林植被与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生态保护制度、投入机制和保障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快推进闭坑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加强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到2015年,完成全省5241个矿区的全面治理,将矿产资源开发对植被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对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总体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河北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绿色河北攻坚工程”项目资金,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管辖路界范围内道路绿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河渠堤坝两侧绿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绿化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和多方投入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机制。营造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的,以政府投资为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营造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以林权权利人投资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政策、资金扶持。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不断增加对造林及城市园林资金的投入,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和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造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的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整合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绿化资金,用足用好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项目中的绿化资金。鼓励荒山拍卖、反租倒包、土地流转用于国土绿化,通过农村“一事一议”及组织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权流转制度,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鼓励造林大户、合作社、工商企业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发展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兴办林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探索建立涉林项目与林业合作组织对接机制,逐步扩大合作组织承担造林绿化、森林抚育、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的规模。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街道、绿色学校、绿色军营、绿色企业、绿色庭院、星级公园、园林式单位等活动,引导鼓励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造林绿化。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义务植树、保护母亲河、三八妇女纪念林、五四青年林等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五)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绿色河北攻坚工程”目标任务列为林业建设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按照《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大任期考核力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组织部门对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市、县(市、区)等也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同级人大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林业厅每年春季、秋季各组织一次专项督促检查,确保“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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