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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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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办字〔2022〕143号
2022年11月4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2〕46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藁城南、赵县东、晋州南、辛集南、马庄、深州南匝道收费站6处,赵家圈端口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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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3
冀政办字〔2022〕143号
2022年11月4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2〕46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石家庄至衡水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藁城南、赵县东、晋州南、辛集南、马庄、深州南匝道收费站6处,赵家圈端口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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