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
关于印发《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16日
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一)实施公积金市内购房代际互助,支持缴存人家庭市内购房同时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二)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缴存人在省内异地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异地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产权证取得半年后、一年内提取)
(三)提高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双边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分别提高至60万元、80万元,在此基础上,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提高至70万元、9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100万元。
(四)核定贷款额度时,实际贷款额度不再与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南充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房联〔2023〕14号)中未到期条款按原文件期限执行,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后期省市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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