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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2025年社区专职网格员
    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公告

    时间:2025-08-13      信息来源:中共芮城县委社会工作部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创建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法〔2024〕14号)、《芮城县2025年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研究,决定从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中择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结合我县实际,从我县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专职网格员中择优40人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社区专职网格员以县委政法委“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备案为准,并享受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的人员。若纳入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选聘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群众基础较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社区工作的工作强度和要求;

      4.年龄不超50周岁(1975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须在截止发布选聘公告前1日取得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6.现任社区专职网格员且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以工资发放表为准,报名人员须领取2025年7月工资且累计领取工资满24个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起始日为截止日。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主要包括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聘赋分、体检、考察、公示、培训上岗等环节。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根据自身能力和本人意愿进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7日(3日)止。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芮城县党政大楼306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

      (2)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中国共产党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7)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经历过疫情防控工作考验的须提供社区所在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时间的工资证明;

      (9)网格员工作证明(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10)与网格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材料短缺的,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选聘信息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县委政法委按照选聘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对报名条件中不得参加选聘情况进行联审。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资格审查工作,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择优选聘赋分

      择优选聘赋分成绩=基础成绩(50分)+ 赋分成绩(满分50分)。凡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人员统一赋50分基础分,赋分成绩按以下赋分项目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0分。

     

    赋分项目50分

    赋分标准

    学历

    7分

    全日制研究生加7分、本科加5大专加3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加6分、本科加4以学信网学历认证为准

    政治面貌

    6分

    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6以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更新系统为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

    资格证书7分

    高级加7分、中级加6分、初级加52025年报名初级考试成绩合格加3分。(已获得证书的以最高等级证书原件为准,2025年新报名初级考试的以网站查询成绩为准

    退役军人5分

    5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认证为准

    网格工作

    荣誉奖励

    12分

    省级一次12分、市级一次6分、县级一次3同年度获得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计满12分为止。以各级党委政府或各级党委政法委盖章颁发的荣誉证为准

    疫情防控工作

    经历6分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每满1个月计0.25,计满6分为止以疫情期间个人工资表时间为准

    社区专职网格员

    工作年限 7分)

    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的,超过1个月计0.25,计满7为止。

    以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表为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只能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面见考察

      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服务的社区及网格,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选聘赋分、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七)培训上岗和人员报到

      选聘人员需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培训或未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选聘领导组的统一调剂,按照规定时间到社区报到。

      (八)签订协议及工资待遇

      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与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

      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确定工作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咨询、监督电话

      凡对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疑义的,可在公开选聘工作期间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反映。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

      公开选聘期间,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发布内容并确保联系畅通。未尽事宜由芮城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0359-3031073(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0359-3038198(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附件:

      1.芮城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工作证明

      3.承诺书

            附件1-3.docx

      中共芮城县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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