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5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切实抓好2025年烟叶工作,持续推动全县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助农增收。

二、下发的范围涉及哪些乡(镇、街道)?

答:温泉镇、九庄镇、石硐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青山苗族乡。

三、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25年息烽县种植烟叶0.42万亩(1200株/亩),收购烟叶1.05万担。其中:九庄石硐生产片区种植烟叶0.218万亩,收购烟叶0.545万担;流长鹿窝片区种植烟叶0.202万亩,收购烟叶0.505万担,确保上等烟比例50%以上。

精细划分烟区类型,建设石硐行业级产业综合体1个,合箭县级综合体1个。重点打造千亩村1个,土地集中流转0.3万亩,50亩以上连片种植比例95%以上;打造5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

全县落实烟农户数108户;九庄石硐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40个,流长鹿窝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68个。烟农户均规模35亩左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5名,家庭农场6个,80、90后种植主体10个。

四、具体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强化物资扶持、生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灾害保障等政策信息的宣传,进一步激发烟农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种植计划全面完成;同时要优化服务,确保烟农产出优质烟叶。

二是各产烟乡镇明确人员抓好烤烟生产工作,确保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做好指导和督促管护主体落实好管护责任,对需进行更新维护或提质改造的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引导和指导好产烟村集体积极参与烟叶产业,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是县农业农村局把烟叶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管理体系,在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面同其他农业产业同安排、同部署。

四是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烟叶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合力,强化县、乡镇、村三级烟叶产业发展推动机制,把落实烟叶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解读《息烽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息烽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关切和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旨在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息烽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六个部分,包括25项任务。一是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主要强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包括加强立法协同协调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三个方面。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在于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四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主要强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五是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包括抓实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六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要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推广典型示范经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点聚焦

1.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有助于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注重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履职能力。依法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职责和协助事项,解决“权责不清”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行“四问工作法”,要求乡镇(街道)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必须明确自身是否具有法定权限,确保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合法合规,并考虑群众感受;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提升服务效能,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3.持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4.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难题,提升执法效率和公正性;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及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目录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免于处罚等五类情形清单,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5.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抓好婚恋家庭、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涉企等矛盾纠纷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6.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法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将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息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解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以来,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317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市两会期间收集的涉及息烽县的建议提案58件。为认真做好2025年县政府系统市、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经办人员、规范程序、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市级建议提案涉及息烽主办的8月15日前办理完毕。市级建议提案涉及息烽会办的6月20日前办理完毕,县级建议提案9月30日前办理完毕,首次答复列为B类和C类的建议提案在年底前再次跟踪解决进度,确保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

三、《通知》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理质量和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强化沟通协商、协作配合、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承办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二是严格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和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紧扣办理形式、办理分类、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认真草拟答复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审查和公开。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查缺补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解读《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及其带来的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以人们能够感受的频次和强度频繁发生,诸如2021.7.20河南郑州特大暴雨、2023.7.29-8.1京津冀极端暴雨、2023.9.8珠三角极端暴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耦合事故时有发生,诸如“2021.5.22”甘肃白银景泰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事件、“2023.8.21”四川金阳山洪泥石流事件等。

2024年3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5号),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风险安全管控,全面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8月,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贵州省汛期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试行)》(黔汛旱发〔2024〕21号),提出建立“两叫应”(预报叫应和临灾叫应)“一反馈”(跟踪反馈制度)“一清单”(部门单位职责清单)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63号),结合息烽实际,组织编制《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临灾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5号)、《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贵州省汛期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黔汛旱发〔2024〕21号)、《贵州省气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气象部门强降水天气“三个叫应”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气发〔2023〕3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63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由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及附件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提升贵阳市灾害性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一是通过常态会商、临灾会商、联合值守、灾后复盘完善气象灾害联合会商研判机制。二是通过优化气象预警应急响应联动、递进式优化气象信息服务针对性、规范强降雨临灾预警叫应工作、强化高级别气象预警防范应对措施等手段健全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机制。结合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成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四是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广泛传播机制。建立完善分行业、分灾种的气象灾害致灾阈值矩阵和指标体系,动态更新应急责任人清单,落实各类新闻媒体、人员密集场所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号责任。五是完善数字赋能城市运行管理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全链条的数字化水平,提高气象灾害智慧防御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联动协作、强化支撑保障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四)附件。对息烽县汛期强降雨临灾预警叫应的叫应标准、实施主体、叫应对象、叫应方式及反馈时限进行了明确。

解读《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试行)》

一、制定背景

2024年3月28日,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4〕4号),对我市“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队伍”。根据《关于市委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专题会明确有关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县委编办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党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立健全由县级分管领导任召集人,乡镇(街道)其他行政事业机构、县级其他领域执法队伍或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4〕24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24〕4号)、《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 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党办发〔2024〕3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包含健全工作统筹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健全运转保障机制四个部分,重点围绕解决涉改的横向、纵向部门在队伍统筹、执法、管理和运转方面的各项关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队伍统筹提供路径。一是明确建立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提供组织机制保障。二是明确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等5家撤销执法大队的部门其行政处罚职能回归机关,由其相关科室负责行使行政处罚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仍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权,并做好派出中队(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区域内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的指导工作,为今后执法争议解决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对改革后的执法力量进行了科学分配和设置,对相应工作进行了明确,理顺了队伍组织架构,有利于推动队伍高效工作。

(二)为队伍执法提供方法。一是梳理各行业领域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县、乡(镇、街道)两级职责边界。二是明确队伍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共同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依托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打通数据交互通道,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与行业管理系统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四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强化司法衔接制度,旨在提升行政执法合力,避免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为队伍管理提供支撑。一是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各行政执法单位统筹各自行政执法队伍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派驻人员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廉洁纪律等党规党纪方面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监督提醒。属地负责派驻人员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党建工作。二是通过明确派驻中队和派驻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安排、指挥调度、执法监督、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档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聘、派驻中队负责人调整等工作机制,确保原主管部门和属地能够管得了、调得动、用得好执法队伍。三是根据分别负责、相互配合原则,划分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切实提升执法队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为队伍运转提供保障。一是为保障改革平稳过渡、人员平稳划转,对改革分流安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县级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用房,协助乡(镇、街道)落实派驻中队(执法人员)办公用房,解决队伍办公保障问题,确保队伍工作不断档。三是《工作机制》对执法装备、执法服装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各项要求参照国家或相关部委有关规定执行,解决了队伍规范化建设装备配备问题。四是《工作机制》对协勤的使用管理、人员数量、保障渠道、招录标准等进行了明确,为协勤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明确了方向和要求。

息烽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息烽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息烽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9年11月26日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设置有所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此,我县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修订内容

《预案》严格按照《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和格式,结合息烽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际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全面规范了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应对活动,侧重明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等关键内容,修订后《预案》共有8章31节,内容上实现了“三增两调整一改两完善”。

(一)增加了工作原则内容。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控制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四项基本工作原则,进一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主体责任。

(二)调整了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一是调整了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实际对应调整细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增加了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删除了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供销社以及乡镇(社区)。二是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删除了专家组和善后处置组。

(三)修改了监测预警内容。根据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实际,确定了四个层级响应级别,细化了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从原来的风险分类、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预警响应调整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风险预警内容更细化、操作更方便。

(四)增加了信息报告与通报内容。在原《预案》“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告的时限,细化信息报送流程,修改后的流程在操作上更清晰。

(五)调整了应急处置。在原《预案》分级响应程序、善后处置、处置评估和处置奖励4个方面调整为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响应措施、响应调整与终止4方面。

(六)完善了调查处置内容。细化了调查处置的内容,主要从善后处理、责任调查、处置评估、预案评估与修订、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细化,内容更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更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七)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增加了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内容。

(八)增加了名词术语内容。食品、食品安全等3个食品相关法定术语纳入预案内容。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9年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作为公共卫生事件类药品安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实施以来,该《预案》在推动我县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药品安全相关部门设置有所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前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实际工作已经不相适应,需对《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内容

较2019年印发的《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在“总则”中增加了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科技支撑、依法处置三项基本工作原则。

(二)在“总则”中增加了响应分级。“根据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息烽县人民政府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综合研判确定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

(三)在“后期处置”中增加了档案管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30日内,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各环节的各类文件材料、图表数据、声像资料和实物等档案及其数字化备份材料移交县档案馆管理”。

(四)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改。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职责修订为“负责指导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县委政法委:“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相关涉稳问题分析研判,督促相关地区、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增加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推动药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和申报,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协调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协调工作。”;增加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增加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履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突发事件运转枢纽作用。”;增加县信访局:“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属地及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协调、疏导、化解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控制事件涉及的相关药品、有关材料及其原材料,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法查处事件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作出检验、鉴定、认定;加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五)在“预案管理”中增加了预案编制。“县市场监管局是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和编制部门,承担预案编制修订实施及报备等工作。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在“预案管理”中增加了预案执行备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在应急状态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预案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报县应急局备案”。

(七)在“名词术语”中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同一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发生,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的事件”。

息烽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解读《息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息烽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印发实施,在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级办法》)中第四十六条“市县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级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息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财政专项资金定义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从预算来源看:专项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

从项目类别看:专项资金主要指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明确: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人员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运转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项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项目。运转类项目资金包括按定员定额方式管理的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其他运转类资金。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项目。)

三、重点内容

《办法》共八章,32条,主要从管理职责、预算安排与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剂和调整、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内容为:

(一)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编制。本级财力资金安排方面。一是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条件。二是规范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要求专项资金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不得安排预算。明确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202号令)等规定履行决策评估程序,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按照基本建设投资程序办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方面。明确了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度预算及指标分解下达时间。

(二)明确预算调剂、调整的程序和权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新增的支出事项,优先通过调剂申请部门当年支出预算安排或调整县本级当年预算等方式解决;部门预算资金不能调剂以满足新增预算支出时,调整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和财政部门县政府分管同志审核后下达;调整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和财政部门县政府分管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下达。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3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等。

(二)管理职责。包括财政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职责、用款单位职责、审计部门职责等。

(三)预算安排与编制。包括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度预算,明确指标分解下达时限等。

(四)预算执行。包括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要求,已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预算调剂和调整。包括执行中新增支出的办理规定、预算调整审批权限等。

(六)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包括明确县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

(七)监督和责任追究。包括县级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方式和依据等。

(八)附则。包括专项资金参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的承担部门等。

五、各部门职责划分

(一)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主管部门完善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相关内控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和调整,负责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调度和支付资金,组织和指导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参与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负责项目谋划、评估论证、入库储备、组织申报、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自查自评。对项目审核、项目验收、资金分配结果负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项目库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已批复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

(三)用款单位职责。负责围绕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加强财务管理,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四)审计部门职责。负责对资金的分配使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息烽县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息烽县相关部门对2020年印发的《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息烽县气象局有关负责人对预案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2020年修订,结合2021年7月20日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应急处置及近几年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亟需修订完善,要重点解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急响应要求不具体、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等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息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风险防控、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与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九个方面组成,另含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个方面。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责分工。确定我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组成,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在应急事件中的职责与任务。

(三)应急准备。强调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组织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其他准备六个方面的准备内容。

(四)风险防控。包括气象灾害风险、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及提示、气象灾害风险管控四个方面内容。

(五)监测预报预警。包括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号发布标准、预警信号等级调整和解除等流程和规定。

(六)应急响应。建立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应急响应行动、分灾种应对、应急指挥衔接机制、应急变更终止等工作内容。

(七)应急处置与保障。包括信息报告、现场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及单位的具体职责。

(八)后期处置。主要针对特别重大、重大等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配合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对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置奖惩。

(九)附则。对预案管理、解释及预案实施进行说明。

四、新旧《预案》对比

新版《预案》相比于旧版,新增和完善了很多内容,除保留暴雨、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寒潮、暴雪、大风、霜冻、高温之外,新版《预案》将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变更为低温凝冻预警信号,增加了雷雨强风实用性较强的本地预警信号,适当减少了暴雨蓝色、高温黄色、雷电红色等实用性不强的预警级别,更好更全面的解释了灾害场景构建、预警标准、防范和应对工作内容,使得预案适用范围更加全面。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息烽县聚焦“一小”落实“334”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聚焦“一小”落实“334”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息烽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托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聚焦“一老一小”构建养老托育服务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息烽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要求,聚焦“一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市场化引导,采用多渠道投入方式,突出普惠便民,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二、方案内容

《息烽县聚焦“一小”落实“334”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具体为:聚焦“方便托、托得起、放心托”,落实“334”托育改革举措,即:建设“三类机构”、降低“三项成本”、健全“四个体系”,实施示范带动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打造“质量有保障、管理有标准、安全有依托、普惠有支撑、服务有机制”的一体化普惠托育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包括聚焦“方便托”,实施示范带动一批,建强“三类机构”、聚焦“托得起”,强化精准指导,降低“三项成本”、聚焦“放心托”,实施规范提升一批,健全“四个体系”。

(三)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多元投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

三、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执行。

职业反映的是以社会分工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式。职业变迁背后,有经济结构的深层调整,也有人力资本价值的动态重估。透过新职业,可以管窥中国经济的活力。 [查看详情]
发展新质生产力,民营经济大有可为。随着一系列务实举措落地落细,持续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将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充沛动能。 [查看详情]
截至8月18日,A股融资融券余额突破2.1万亿元,融资余额突破2.08万亿元,均创近十年以来新高,呈现出量质齐升的积极变化。 [查看详情]
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定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用好发展机遇、潜力和优势,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我们必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查看详情]
发布机构:息烽县融媒体中心 2024-11-01
2024年息烽县政策解读汇编电子书
识别二维码
手机端阅读
开始阅读
发布机构: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3-10-13
2023年息烽县政策解读汇编电子书
识别二维码
手机端阅读
开始阅读
发布机构: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2-10-27
2022年息烽县政策解读汇编电子书
识别二维码
手机端阅读
开始阅读
发布机构: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1-10-27
2021年息烽县政策解读汇编电子书
识别二维码
手机端阅读
开始阅读
发布机构: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0-10-14
2020年息烽县政策解读汇编电子书
识别二维码
手机端阅读
开始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