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人才公寓政策问答
  •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政策问答
  •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问答
  • 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政策问答
  • 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人才公寓政策问答

    一、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有几个,具体位置在哪?

    答:目前市本级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有3个:高坡岭人才公寓、龙湖盛天·双珑原著人才公寓、美的悦江府人才公寓。

    具体位置:高坡岭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龙湖盛天·双珑原著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灵龟路1号;美的悦江府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钟岭路1号。

    二、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人才公寓供应对象为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三、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 人才公寓报名选房→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选房分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四、如何报名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

    答: 市住建部门根据空置房源情况,适时开展报名工作,具体以市住建部门发布报名选房通告为准。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

    五、报名参加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申请人需上传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称“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毕业时间和报名系统上其他要求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符合报名相应户型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材料。

    咨询电话:0771-3381143、3381531

    六、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户型标准如何确定?

    答: 配租户型按照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人数、学历、工作年限、毕业院校等确定。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4.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5.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或3人以上。

    七、报名先后对配租顺序是否有影响?

    答:报名期限内,报名先后对配租顺序没有影响。配租顺序取决于学历、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顺序等因素。

    八、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顺序如何确定?

    答:人才公寓供应对象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九、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人才公寓租金按同类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

    十、有哪些途径可以了解公租房人才公寓相关信息?

    答:市民可以通过以下网络平台获知人才公寓相关信息: 

    (1)市住建部门政务网:http://zjj.nanning.gov.cn;

    (2)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人才公寓分配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政策问答

    一、高层次人才公寓主要是面向什么人分配?

    答:高层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

    二、申请高层次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人才本人属于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

      (二)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

      (三)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人才安家费补贴待遇或者购房补贴待遇。

    三、申请高层次人才公寓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二)主申请人已婚、离异的,提供相应的婚姻材料。

    四、承租高层次人才公寓的面积和租金等标准是多少?

    答:(一)属于A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免交租金;

      (二)属于B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免交租金,后2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

      (三)属于C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后2年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四)属于D类人才的,可以申请租赁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五)属于E类人才的,可以申请租赁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交纳。

    五、申请高层次人才公寓的流程有哪些?

    答: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对→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线上选房→签订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六、承租高层次人才公寓的租赁期多少年?

    答:承租高层次人才公寓的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七、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期满后如何续租?

    答: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期满后,如需申请续租的,由用人单位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按照申请流程重新申请高层次人才公寓。 

    八、自愿退出高层次人才公寓如何办理退出手续?

    人才自愿退出高层次人才公寓,可由用人单位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退出申请,解除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办理退出手续。

    九、了解高层次人才公寓相关政策的途径有哪些?

    市民可登录“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查看高层次人才公寓的政策文件。


  •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问答

    一、申请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且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全职工作。 2.2018年7月31日当日,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3.获得高层次人才首次认定后,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于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第一套住房应为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二、申请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籍人才提供居民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港澳台籍人才提供通行证等,核验);结婚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登记结婚的申请人提供,核验)。如实申报是否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购房契税补贴、自治区本级购房补助等情况。

    三、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1.对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2.对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3.对C类人才予以6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4.对D类人才予以4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5.对E类人才予以2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有购买第一套住房房屋总价低于购房补贴标准,已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自治区级购房补助、购房契税补贴情形的,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24〕5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对→名单公示→签订协议→发放补贴。

    五、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分几年发放?

    答: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分为3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

    六、有哪种情形停发、退回购房补贴?

    答:1.存在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购房补贴情况的,尚未发放购房补贴,停止发放;已经发放购房补贴,应当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2.高层次人才离职、工作调动不在我市服务的,停发购房补贴,已经发放的购房补贴不再退回。

    七、已享受自治区级购房补助的,能否享受我市购房补贴?

    答:高层次人才已享受自治区级购房补助的,且购房补助标准高于或等于我市购房补贴标准的,不再享受我市购房补贴;购房补助标准低于我市购房补贴标准的,可以享受我市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当扣除已经享受的自治区级购房补贴金额。

    八、补贴发放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在购房补贴发放期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高层次人才应自工作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新用人单位三方签订购房补贴发放补充协议。 

    九、补贴发放期间,高层次人才等级发生升格的怎么办?

    答:在购房补贴发放期间,高层次人才等级升格的,可提出申请按照升格后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用人单位三方签订购房补贴发放补充协议。

    十、有哪种情形不得申请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答:1.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所有权已转移或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2.2018年7月31日至购买第一套住房期间,通过继承、赠予、离婚析产、法院判决(裁定)、自建等非购买方式取得住房或购买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3.已购买人才安置房或正在承租高层次人才公寓的。4.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满的。

    十一、高层次人才认定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符合。如:高层次人才于2023年8月1日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于2024年1月1日才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则不符合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申请条件。


  • 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政策问答

    (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指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

    一、高坡岭人才公寓公寓4#、5#楼人才住房与公租房人才公寓和高层次人才公寓有什么区别?

        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既不是公租房人才公寓也不是高层次人才公寓,其租金标准、分配对象与公租房人才公寓及高层次人才公寓不一致。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由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分配,分配信息主要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发布。

    二、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都配备有哪些家具家电?

    答:除每个房间都配备有床和衣柜(根据房间的大小床和衣柜的尺寸会有所不同)外,客厅还配备有沙发、餐桌和椅子,家电方面每户均配备冰箱、洗衣机、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抽烟机,完全可以满足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申请人可以拨打小区物业电话0771-2806165进行预约看房。

    三、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都有哪些户型可供选择?

    答:目前该项目的整套户型有两居室和三居室两种户型,根据分配方案,后续可能会推出拆分单间出租的形式,申请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

    四、不同户型的申请有什么要求吗?

    一套人才住房出租给一户家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个人或家庭可申请两居室户型房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个人或2人户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家庭可申请两居室或三居室户型房屋。

    五、申请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三)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已承租公租房的人才家庭可在完成选房后7日内腾退原租赁的房屋)。

    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报名先后对配租顺序有影响吗?

    答:报名先后对选房顺序是有一定影响的。配租顺序按申请家庭的学历高低以及报名先后确定,同一户型的,按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的家庭优先选房;同等学历的,按照报名先后确定配租顺序,报名在先的家庭优先选房。

    七、取得了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对我报名申请有影响吗?

    答:申请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不需要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即无论申请人是否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都可以报名,只要符合申请条件要求均可通过审核参与选房。选房成功后申请人的公租房保障资格将要被终止,退出人才住房后还可重新申请。

    八、承租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虽然执行的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但根据分配方案,不同学历的人才家庭均有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具体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65%交纳;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75%交纳;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85%交纳。

    九、提交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没有参加选房会有什么影响吗?还可以再次报名吗?

    答:如提交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没有参加选房的,则认定为放弃了当初的选房机会,后续如还想报名是可以的,但需要重新填写信息及提交材料,报名顺序也将重新排列。但如抽选房号后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则会被认定为自动放弃租赁权,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

    十、选中房屋后不满意可以换吗?

        答:不可以,一旦选定房源后不能更换,但可以选择退房之后再次报名,参与下个批次的选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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