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高层次人才申请首次购房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 A 类、B 类、C 类、 D 类、E 类人才,且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全职工作。
(二)2018 年 7 月 31 日当日,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三)获得高层次人才首次认定后,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第一套住房应为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高层次人才应作为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人才类别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申请,另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高层次人才属于单身人员的,以个人名义申请。
二、核验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籍人才提供居民身份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港澳台籍人才提供通行证等,核验);
(二)结婚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登记结婚的申请人提供,核验)。
(三)自治区本级购房补助情况材料。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微信关注公众号“南宁人社”,点击“掌上办事=>服务=>人才服务=>住房服务=>首次购房补贴”,按相应流程操作报名。也可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人才服务=>住房服务=>首次购房补贴申报”进行申报。
(二)线下办理: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771-5381316,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