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 化历史悲情为奋斗动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仪式。

习近平与85岁的大屠杀幸存者为公祭鼎揭幕。




   今年12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


 

国家公祭日 化历史悲情为奋斗动力

 

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

19371213,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实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万!这不是一个冰冷而抽象的数字,而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组成的,每个生命身后都有着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国破家亡胞死之痛,不断噬咬着我们的心灵,它让我们感到无比痛苦,也让我们从未如此清醒。

南京大屠杀,如同奥斯威辛集中营,不仅是历史留给某个国家的伤疼,也是留给全世界的伤痛。我们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悼念,不是要咀嚼战争苦难,不是要延续历史仇恨,而是要守护真实的历史,是要保留这段屈辱与奋起的民族记忆,是要培养大国公民应有的历史价值观,是要唤醒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守护好人类和平。“历史不应该是记忆的负担,而应该是理智的启迪”,我们不忘历史、铭记苦难,是为了警惕历史反复,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启迪,获得开创未来的精神力量。

70多年过去,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并未结束。从否认野蛮侵略罪行,到参拜二战战犯,再到解禁集体自卫权、架空和平宪法……现实警醒我们,日本右翼势力有扩展泛滥的趋势,日本军国主义有死灰复燃的危险。这不仅是对历史真相和公理正义的公然藐视,更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蓄意破坏。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外交辞令。但是爱好和平并不等于纵容罪恶。中国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我们绝不会让历史悲剧重演。

70多年过去,那些逝去的同胞,无法看到中华民族在屈辱中的奋起。中国不再是积贫积弱、四分五裂,不再是发展落后、任人欺凌,而是以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屹立在太平洋东岸。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今天,我们离民族复兴的梦想从未如此之近,此时我们更要铭记历史、戮力同心、共襄发展。只有一个更加强大、更加文明、更加现代的中国,才能保卫每一个国民的安全,才是对死难同胞的最好慰藉。

今天,遥想30万同胞死于非命的惨状,我们流下的是悲情泪水;明天,化历史悲情为奋斗动力,我们缔造的将是伟大的民族复兴。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克济

 


 

公祭日:以国家的名义凝聚民族信念和力量

 

  根据安排,1213日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我国通过一系列公祭活动的举行,悼念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77年前,南京城破,30万同胞惨遭杀戮,血腥屠杀震惊世界。77年后,我国迎来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举国上下,深切悼念死于日寇侵略者屠刀下的遇难同胞,在回望沉痛历史中汲取血的教训,为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凝心聚力。30万不是一个冰冷抽象的数字,它曾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及其背后的幸福家庭。国破家亡的经历教训不断咬噬我们的心灵,它让我们痛苦的同时变得更加清醒。

  如今,77年过去了,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一直持续。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历史和事实。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一切罔顾侵略战争历史的态度,一切美化侵略战争性质的言论,不论说了多少遍,不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都是对人类和平和正义的危害。对这些错误言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反对。

  设立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目的是铭记历史、缅怀逝者、珍视和平、警示未来,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铭记历史,警示未来!以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让国人的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国家公祭,意味着公祭活动将从个体记忆、家庭记忆、城市记忆,上升到国家记忆、民族记忆、世界记忆。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侵略者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举行国家公祭,体现的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意志,体现的是捍卫历史的坚定决心,体现的是中国在向世界宣示,历经侵略战争灾难的中华民族,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同时,公祭更是对妄图否定历史的日本右翼有力回击。

  公祭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国家公祭日不是简单的一堆人聚在一起献花默哀,也不是单纯为了纪念和宣传,更不是为了累计仇恨,而是要在扼腕思考惨痛历史的同时,警醒人民莫忘历史,凝聚起国家、民族的信念和力量。是为了未来不再发生这样的大屠杀、大悲剧、大惨案,使人类永远和平相处、共生共存共发展。毕竟,缅怀历史是为了更好的迎接明天。(作者:悦心)


知识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2014227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371213,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1213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