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一起案例,一对夫妻为二胎儿子跟谁姓而闹离婚。
据法院披露,李先生(化姓)与张女士(化姓)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双方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
后来,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李先生认为,孩子随父姓具有社会普遍性,且他的父亲生前留有遗愿,表示孙子没有随父姓是遗憾,希望能给孙子改姓,以延续家族的传承。可李先生在与妻子多次沟通后,妻子都坚决反对,甚至携子离家出走过数月,双方近几年来为此事争吵不休。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希望夫妻关系好转,就必须配合李先生变更儿子的姓氏。
张女士则认为,双方结婚多年,先后育有一女一子,无论是从双方感情基础出发,或是从孩子的抚育考虑,均应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且自己生儿子时已40岁,作为高龄产妇,怀孕生产十分不易。怀孕时丈夫就曾承诺孩子出生后随母姓,儿子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姓名也为母姓,丈夫不应当出尔反尔,甚至通过提起离婚诉讼逼迫自己作出妥协。此外,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因此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体谅、相互关爱。离婚案件中,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不应准予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在婚后近二十年的生活中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
至于儿子的姓氏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现在,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和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孩子们也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照顾,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更需要父母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原、被告因儿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一事长期发生矛盾,甚至为此提出离婚,导致家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双方都应当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且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表示,希望双方能够多深入沟通、交流,共建和睦、幸福的家庭。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此前,上海普陀法院也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父母双方先是因为孩子跟谁姓闹了离婚,后又因孩子怎么分而争执不休,最终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出了裁判,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儿子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需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岁,本案经二审维持原判。这个离婚案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跟谁姓”的问题只是导火索,此前肯定有很多事情积累才会爆发。
而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布这一案例后,也在网上引起大量讨论,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
此前,也有明星夫妻透露自己的二胎孩子随母姓。
戚薇丈夫李承铉在节目中透露,自己和戚薇在生一胎时就商量好,一胎跟爸爸姓,二胎跟妈妈姓。此举也被网友纷纷点赞。
来源 | 上海静安法院、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