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说里的场景和人物,
几乎都和那片土地有关。
只要一想到他们,我就特别来劲。
一
故乡在遥远的西南边陲,一个叫修文的地方,古称龙场,奢香夫人在此设有驿站,唤作“龙场驿”。明正德年间,一个叫王阳明的人被贬谪到此,并完成了著名的“龙场悟道”,曾经的远天远地算是有了一抹人文微光。
我老家叫“六广”,不大的村子蹲在猫跳河岸上,王阳明在这里留下过诗句:“初日曈曈似晓霞,雨痕新霁渡头沙。溪深几曲云藏峡,树老千年雪作花。白鸟去边回驿路,青崖缺处见人家。遍行奇胜才经此,江上无劳羡九华。”这首叫《陆广晓发》的诗歌,我高中时才知道。故乡在童年记忆里,跟诗文关系不大,全家人一年到头念着的是如何填饱肚子,难得的浪漫也跟吃喝拉撒有关,比如喝酒这件事。
我们老肖家有两样东西遗传得特别彻底,一是身高,爷爷一米六八,六个儿子没一个蹿过一米七的;二是酒量,爷爷四兄弟个个是杯中神仙,四房十六个男丁,每次聚会能喝掉一桶酒。这里的“桶”,是乡下挑水的木桶,靠记忆估算,该有三十斤左右。
“杯中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这是我们家饭房的春联,从我识字到上大学,从未变过。
那阵子乡下生活极其寡淡,几乎没有什么乐子可寻,所有人的精力都在如何把肚皮填饱这件事上。肩上担子再重,也要想方设法找个排遣的渠道。对上了年纪的人来说,赶集日就是他们“羽化成仙”的日子。四五个老汉,揣上一两块钱,找个烙臭豆腐的摊位一坐,要上几块臭豆腐,沽来几碗本地苞谷烧,一直把日头喝得西坠,才起身回转。
于是,你会发现散集后伸向每个村落的小路上,总有一些嫌路窄的乡下人。他们仿佛一片片落叶,在落日的余晖里向着家的方向飘荡,步伐踉跄,摇摇欲坠。统一的表情是:眼神迷离,恍兮惚兮,嘴角带着莫名其妙的笑意。这种自得的笑在苦闷的日常是绝对看不到的,仿佛两碗黄汤下肚,就衣食无忧了,就风调雨顺了,就人寿年丰了。还有些扯着嘴自顾自地哈哈大笑,不晓得是不是在酒精的世界里顺利“登基”了。
黄昏退去,夜色降临,乡间重新被孤寂统领。那些在集市“成仙”的乡下人,少数睡在自家床上,大多数睡在田埂上、土坎边,还有的睡在坟地里。鼾声伴着风声,在暗夜里格外嘹亮。没多久,羊肠小道上就能看见闪烁的火把和手电,沿路喊着“爹”,儿孙们小心翼翼,排成一排仔细搜寻。找到了,咕哝几句,或背或抬,吵嚷着朝家的方向去了。
意外也是有的。几乎每年,都有因为喝酒死去的人。多数在冬天,过完瘾,归家的途中耗尽残力,随便找个地方一躺,任凭寒风一丝一丝抽走体内的余温。再加上躺倒的地方格外隐蔽,等家人找到时,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酒仙”们胆肥,意外吓不倒他们,该喝喝,该醉醉。因为喝酒意外离开的,葬礼大多喜气洋洋。醉死去了,多舒服啊!无病无痛,迷离恍惚间,就轻松完成了一个轮回。
爷爷是个铁匠,个头不高,但敦实,一身腱子肉。每次赶集卖完铁器,都要在臭豆腐摊前狂饮四海碗。好酒量加上好体格,爷爷每次都能坚持到离家一里地的山神庙。神奇之处在于,他总能准确地找到庙宇,还能爬上神龛,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一边,侧身在狭窄的香桌上,稳稳当当睡上一晚。开始家里人担心,几个叔叔会去庙宇里将他抬回家,后来干脆放任了,想着神龛前的香桌也不错,风吹不着雨打不进。
第二天一早,爷爷蓬头垢面走进院子,奶奶就黑着脸问:“昨晚又去当供品了?”
爷爷不答,跑到水缸边“咕噜噜”灌下一瓢清水,抹着嘴朝还在床上的几个叔叔喊:“生火,打铁。”
这么多年来,我在酒场上阅人无数,酒量大的见过不少,能一直喝的也见过很多,但酒量大能一直喝且不会醉的我没见过。我三叔是个例外,曾经我以为他的极限是一斤(注:五十三度的白酒,以下同),后来见他喝了一斤半还能谈笑自若,我又以为他的酒量是两斤,再后来我见他喝了两斤还能一字不落地朗诵《将进酒》,我就开始认为这个世上真的有特异功能的人了。和其他几个粗短黝黑的兄弟不同,三叔精瘦,五官白净,十指修长,上过高中,是村里文化最高的人。别人闲暇时都在打牌喝酒,三叔却在看书。床头摆着的是《当代》《收获》《人民文学》这些文学期刊,印象中还有《大众电影》《中国画报》这种里面有美女的书籍。
三叔平时话语极少,乡间的粗言鄙语让他不屑,一肚子的学问没处排遣。没人的时候就拉着我碎碎念,给我讲《高山下的花环》和《逍遥游》,还给我讲过高尔基。我的兴头不在这上面,对抓青蛙、网蜻蜓更来劲儿。没等讲完我就要跑,这时候他总是一把将我抓过去,一脸严肃跟我说:“好好听我讲,不要学他们。”
一个人的孤独是可怕的,三叔时不时也会降低身段,把知识分子的脸壳子抹下来揣起。这种情况大抵发生在酒桌上。开始还斯文恭让,小口小口抿,颇有古人之风。一斤下去,矜持开始退席,知识分子还原成了农民。酒杯置换成了酒碗,满上,端起来朝众人一拱手,粗声粗气喊:“来,搞了!”说完仰头,喉结上下滚动,横着袖子一拉嘴唇,四下扫扫,桌子底下哀鸿遍野。还不算完,三叔纤手一挥,朗声高喊:“都听好,读一个《将进酒》,给你们洗洗耳朵。”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抑扬顿挫,字正腔圆。
我一直觉得被烧酒打回原形的三叔更可爱。
1988年春天,三叔成了村小学的代课老师,接到聘任通知那晚,他在饭桌上宣布:从此以后,滴酒不沾。几个叔叔嗤之以鼻,我也不相信,在乡村,上溯五百年,喝死的何止千万,你听说过有一个戒酒的吗?
三叔在课堂上的认真让人惊讶,四年级他教我语文,不带课本,不带教案,攥着两根粉笔就开讲,他居然可以背诵课本上的每一个字,包括标点。
1991年三叔结婚,本以为他会破戒,婚礼上大家端着酒敬他,他一直摆手拒绝。有些老人不高兴了:“你娃大婚哩,哪有新郎不喝酒的?”三叔笑着鞠躬,说:“对不起,明早还有两节课,怕喝高了在讲台上胡说八道。”
二
我曾经问爷爷,最好喝的是什么酒?沉吟片刻,他说本镇应该是胡家的纯酿苞谷酒。我说更大的地方呢?他想了很久才说:“全中国的话,最好的就是茅台酒了。”我说你喝过吗?他摇着头说没喝过,见过。捋捋胡须,他说:“要让我好好喝一顿,死了都值。”我注意到他的眼神,很是认真。
第一次见到茅台酒那年,我十岁。酒是我一个远房爷爷带来的,他在省城做官,春节回来看看一起穿开裆裤的伙伴。村里不通路,老人扛着大包小包走了三十多里地。在我家院子里,没等着把气息调匀,他就从脚边的袋子里拿出了两个瓶子。白瓷瓶,裹着一层毛边纸。爷爷接过来,眼睛立时睁得斗大,随即一脸惶恐说:“来就来了,还带这样贵重的东西!”然后抱着瓶子翻来覆去打量,还低声念叨:“茅台,茅台啊!”
晚饭饭桌上,爷爷把茅台拿出来,却被他的老伙计按住了:“这个你自己留着,我想喝咱们本地的苞谷烧。”
此后,我再没见过那两瓶茅台酒。
酒应该是让爷爷藏起来了。他实在怕家里的六个酒中饿鬼,逮谁都能一次给喝个底朝天。
那晚我那远房爷爷喝高了,十斤装的塑料壶,酒浆子一直灌到瓶盖,被八个同姓人喝的一滴不剩。远房爷爷先是微醺,继而大醉,最后一碗喝完,人就从凳子上矮下去了。奶奶咒骂着说:“怕是醉死过去了。”爷爷过去翻开眼皮看了看:“死不了,这叫醉入泥了。”三天后的早晨,远房爷爷醒来了,烂泥似的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爷爷递过去一碗酒,让他喝下,说这叫“酒醉酒解”。
果真,一碗酒下去,没等太阳当顶,他神清气爽地对爷爷说:“我该回去了。”
爷爷不知道,在中国乡村源远流长的饮酒历史中,他会贡献出去两个儿子。
先是大伯,走的那年五十有三。大伯喝酒不是生猛型,讲究细水长流,优雅淡定的喝法和他满脸的络腮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喝酒的理由更是千奇百怪。菜不好,他说菜太孬,喝点酒去去寡淡;菜好了,他说这样好的菜,不搞两杯浪费了。农忙时,他说累得很,喝两杯解解乏;农闲时,他说喝点酒打发打发无聊。最后发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每天都在喝。五十三岁两个月又八天的那个夜晚,大伯娘给他做了几样小菜,凉拌天星米、炒土豆丝、酸菜烩豆米,还有一碗素瓜汤。他一只脚靠在椅檐上,从太阳落山一直喝到月亮升起,消灭掉了一斤烧苞谷酒。然后他对大伯娘说要去给稻田放水,大伯娘说:“喝了那样多马尿,还是等明早再去吧!”大伯拍了拍胸脯说:“老子喝了几十年了,还会没得轻重?”说完扛上锄头出门去了。
大伯的遗体是在山路尽头下面的稻田里发现的,脑袋竖直插进稻田,全身没有一处伤痕。我想那晚他出得门来,披着银色的月光,哼着乡间的小调,放眼望去,那条灰白的小路又直又长。只是他不知道,月色把道路抻长了,然后一脚踏空,笔直栽下了悬崖。
遗体搬回来,爷爷亲自拿起剃刀给大伯剃须,剃刀在大伯灰白的脸上拉得“沙沙”响,去掉最后一缕毛发,爷爷对身后立着的五个儿子说:“酒是要喝,但要晓得轻重。”
大伯走了不到三年,五叔也脚跟脚地走了。
当晚他和邻村几个酒徒拼酒,自然是完胜,志得意满回到家,才想起光顾着喝酒,忘记了吃饭。自己摸进厨房,打了两个鸡蛋,炒了一碗蛋炒饭,端着蛋炒饭刨了两口,觉得寡淡,随手从床下摸出个酒瓶启开就喝,咕噜噜灌了两大口发现味道不对,把瓶子举到灯下才看真切,那是一瓶敌敌畏。
和大伯一样,五叔去得无声无息,等家人发现,人已经僵直了,桌上还留着大半碗蛋炒饭。后来医生说,敌敌畏剧毒,酒后喝毒性会被放大无数倍。
失去两个儿子的爷爷变得沉默了许多。奶奶说:“这浆子都收了你两个儿子了,你还喝?”爷爷说:“不喝的话,还不如死了的好。”酒照例要喝的,量也没见着减下来。只是每次喝酒之前,爷爷都会朝地上泼洒两小碗,嘴里唠叨着:“给你两个的,都死在这酒上,少喝点。”
1998年秋天,爷爷喝完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次酒。
据奶奶说,他喝得其实不多,大半碗,喝完说脑袋有点晕,就自己爬上床了。一个时辰不到,奶奶听见爷爷发出剧烈的“嗬嗬”声。拉开灯,看见爷爷双眼圆睁,手臂四下抓挠。折腾了几下,就陷入了昏迷。
第二天,爷爷从昏迷中转醒过来,已经说不了话。他艰难地看了看围在床边的几个儿子,嘴唇动了动,三叔连忙把耳朵凑过去,爷爷喉咙忽喇喇响,嘴急切地不停开合。半天三叔抬起头对大家说:“我听见了,他说茅台。”
父亲弯下腰问:“是不是想喝口茅台?”
爷爷闭着眼微微点了点头。
父亲又问:“放哪儿了?”
爷爷的嘴又开始抖动,三叔赶忙把耳朵凑过去,最后直起腰无奈地说:“没办法,实在听不清楚。”
父亲说:“那就找,掘地三尺也要把它找出来。”
那个秋天的上午,我们一家三十多口人,在那栋老屋子翻箱倒柜,房前屋后忙活了整整两个时辰,也没找到那两瓶茅台酒。
四叔最后说:“怕是给埋在屋后了,大家抄家伙,挖!”
刚提起锄头准备挖,奶奶在里屋哭着喊:“不用找了,找到他也喝不着了。”
爷爷走了,差半个月八十岁。
头七那天,三叔进了趟城,在爷爷的坟前,他启开一瓶茅台酒。还是白瓶子,瓶口缠着红色的绶带,只是没有了那层薄薄的毛边纸。
倒上一碗,三叔说:“爸,来,喝一碗,茅台。”
又倒上一碗,跪在坟前双手举起说:“一个人喝不来劲,我陪你。”
风从山脊上掠过,酒香四溢。
写下这篇文字的前几天,二叔从老家打来电话,说因为修高速路,老房子被拆掉了。
还神秘兮兮跟我说:“你晓得当年你爷爷把那两瓶酒藏哪里了?”
我问:“藏哪里了?”
二叔说:“屋后的桂花树下,挖掘机一埋头,‘嘭’一声响,一个寨子都是香的。”
我心头一疼。
三
说完酒,再说说写作的事儿。
那时候我才上小学三年级,父亲是个乡村教师,订阅了很多文学期刊,刊物上好多都是文学史无法绕过的名字。捧着书就想,当个作家该是如何荣耀的事情啊!有次小学语文老师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几乎没有思考,我说我要当个作家。老师立刻就笑了。我不怪他,他差不多六十岁了,问过很多学生这个问题,那些小时候豪言要做科学家、政治家的,最后都做了农民。我的老师笑完后,又问我,为什么要当作家呢?我说当作家有面子。我的老师很真诚地对我说,其实,当个村支书更有面子。
我的童年属于典型的放养。父母总有忙不完的事情,根本没有时间对我们兄妹几个进行有效管理。夜晚归家,从大到小点一遍,只要还活着就阿弥陀佛了。虽然在物质上极度贫乏,但是精神却很自由。就拿读书来说,我都读到五年级了,父亲还不知道我连两位数的加减法都捋不顺溜。
放养有放养的好处,这让我拥有了极大的精神空间,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总是主宰着我。放牛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村子里的人一夜之间都变成了牛,会不会遭到这些原本就是牛的家伙的排挤;看见村子里面最邋遢的那个人,就想他身上的虱子会不会为了抢夺一块肥沃的地盘而进行群殴。
没日没夜地遍地乱跑,让我和那片土地建立起朴素而深厚的感情。如今,一旦空闲下来,我就会回到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听老人们絮叨往事,看风掠过村庄,闻烈日下苦蒿的味道。我的小说里的场景和人物,几乎都和那片土地有关。只要一想到他们,我就特别来劲。
后来,父亲调到镇上做了一名中学老师,我也跟着到了镇上。父亲这时想腾出手脚教育我,但是为时已晚。放养时间太长,圈养几乎不可能了。我的初中生涯和课本关系不大,眼睛长年累月都在一个女孩子身上。女孩是我邻居,漂亮得“惨绝人寰”(后来进城开了眼界才知道,这属于误判)。不过很遗憾,由于我姿色平平,整个青春期一直被密集的青春痘笼罩,所以那个女孩几乎就没有正眼瞧过我。我爱的人不爱我,弄得我极度自卑,就开始用大把的时间来阅读。
那阵子我们镇上有个租书的小铺子,里面有金庸全集,我借回来就开始读。按理说,初中二年级的文化水平阅读金庸小说已经绰绰有余了,可悲的是那些书全是盗版,有时候一整段都不知所云。于是先怒火万丈地咒骂了盗版者,接着就开始自己组织文字,尽量让上下文能有效地衔接。等把金庸先生的十五部村级盗版书读完,我的作文水平居然冠绝全班。有一次,老师在给同学读我的作文时很兴奋地表示:“肖江虹的作文有浓郁的古典气息。”
整个初中生涯,我最接近文学的一次经历发生在生机勃勃的初春。在一次全省作文比赛中,我居然获得了一个优秀奖。除了拿到五十块钱的奖金,那篇作文还刊载在了省里面一本很有名气的教育类杂志上。听说有奖金,我开始谋划着无论如何得买条香烟感谢我的辅导老师,等奖金到手,这个计划早就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一群“狐朋狗友”三下五除二就把奖金消灭得干干净净。吃人嘴软,一帮人抹着嘴对我说:“你将来肯定是个作家。”本来我还心有戚戚,一听这话,立刻乐得屁颠屁颠的。前段时间搬家,我居然在一个旧箱子里翻出了那篇文字,才读了一段,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上高中后,学校有个小型的图书馆。那时我读得最多的是古代典籍,最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至今都是我的最爱。读了多少遍记不住了,反正很多精彩的段落都能背诵,比如隆中对,比如舌战群儒,比如骂死王朗。我甚至能说出书中每一个人的名字,包括那些一出场就给干掉的可怜虫。阅读让我的语文成绩一骑绝尘,每次考完试,语文老师都拿着我的试卷高兴得不得了。其他科目就惨了,到高三毕业,我连一个简单的化学方程式都配不平,化学老师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敢肯定,你的脑髓是豆渣捏的。”
严重的偏科,上个好大学是不可能了,最后我去了一所师范院校。我特别沮丧,父亲却高兴得又唱又跳,逢人就说:“后继有人了,后继有人了。”
大学期间我开始写小说,磕磕绊绊写了两年,电脑里有了一个专门堆放文学作品的文件夹。反复斟酌,挑出一个中篇叫《百鸟朝凤》,心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给就给大刊物,要给就给名编辑。又听说《当代》有个叫周昌义的,对无名之辈特别关照,找来邮箱地址,咬牙切齿地把小说发了过去,还附了一段外厉内荏的话:“听说你是现在最牛的编辑之一,给你投稿有些心虚,心虚的不是我东西不好,心虚的是怕你不看,能不能发表我不在乎,能得到你的指点我很在乎。”多年后我在北京见到了周昌义老师,说起这件事,我问他是不是这段话让他读了那篇小说,他笑笑说谁的稿子我都会认真看,你这一套早过时了。
曾经一段时间,我对作品的产量有近乎“变态”的追求,上一个刚写完,就开始迫不及待地谋划着下一个。一段时间文学期刊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会陷入一种莫名的恐慌,生怕别人把自己给忘记了。于是没日没夜地写,写得手脚酸麻、脖子僵硬、两眼发直还不罢休。疯狂制造了一堆残次品,没有一个突出,只有腰椎间盘最突出。
夜晚躺在床上,扪心自问:对文学,你还抱有虔诚和敬畏吗?对生活,对人心,对人性,你认真思考过吗?对自己的文字,你有十年磨一剑的耐心吗?在这个属于速度的时代,每个身影都保持着一种前倾的姿态。滚滚人流中,我们早就丧失了对经典的追求,对厚重的渴望,对深度的营造。慢一点,再慢一点。这才是文学创作最基本的态度。也许,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最后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我原来根本就成不了一个优秀的作家。
但我还是想试一试。无他,因为热爱。
作者:肖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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