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 备注 |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 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12次;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累计不超过6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行业法规条例 | 按照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开展 | 《应急管理执法文书式样》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
|
|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
|
|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五条第四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和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3年第65号)第二十六条 |
|
检查事项: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 |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3年第65号)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三条 |
检查事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 |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3年第65号)第三十五条 |
检查事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
检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3年第65号)第三十五条 |
检查事项:对工贸企业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检查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
检查事项:对工贸粉尘涉爆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 |
检查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6号公布)第二十七条 |
检查事项: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
|
|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年第80号)、第三十条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
见识一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未取得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6号)第二条第四十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2024年第774号,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2024年第774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四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2024年第774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未按规定建立、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煤矿从事生产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2024年第774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九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九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单位或个人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两个以上煤矿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符合规定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煤矿企业和人员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2024年第774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事故发生煤矿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违反规定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煤矿采区范围内进行危及煤矿安全作业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
|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未采取规定措施的 |
|
|
|
|
|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准,劳动部1996年第4号令)第二十条第五十四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
|
|
|
|
|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
|
|
|
|
|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矿井未依照规定编制含有相应防治水内容的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未按规定编制矿井防治水图件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矿井发生突水后未观测记录、未按规定上报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二十七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擅自采掘防隔水煤柱或者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顶水作业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四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未依照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井下采掘作业未按照规定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并采取水害防范措施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八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采掘工作面未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三十八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井下探放水未按规定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三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防治水机构设置不全或者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或矿井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处 |
|
|
|
|
|
检查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保证培训所需资金、从业人员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培训费用的 |
|
|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 |
|
|
|
|
|
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
|
|
|
|
|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规定、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相关人员未依法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
|
|
|
|
|
检查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等级的单位的 |
|
|
|
|
|
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四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 |
|
|
|
|
|
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五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违法行为的 |
|
|
|
|
|
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六条 |
应急管理局 | 检查事项:对煤矿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
|
|
|
|
|
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十七条 |